江苏省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办法_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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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的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3.比赛安全责任书
4.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的基本信息
5.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
6.请问能否帮助查找有关国外高校体育课程方面的资料?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活动方案是综合考量活动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篇1
一、 运动会主题:
友谊、责任、拼搏、进取。
二、 运动会口号:
运动强健体魄,责任铸造辉煌。
三、 参加范围:
初一、初二全体学生,初三运动员,部分教职工。
教工项目:篮球投准、托球跑、趣味保龄球、自行车慢骑、4×100米接力。
四、 成立运动会各种组织机构
1、主席团:王少辉、马德玉、赵子升、刘康元、李伟、张昌梅、高长香、高庆军、孙树峰、王守松、刘兴敏、齐凯、董飞。
2、筹备委员会:高庆军、张昌梅、王守松、孙树峰、张士斌。
3、大会组织及宣传:学生处负责。
4、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
5、后勤服务及卫生医疗:总务处负责。
7、仲裁委员会:马德玉、赵子升、刘康元、李伟、刘其祥、彭忠、刘洪新、李守国、陈淑科。
8、体现班级特色及大会主题、口号。解说词由各班完成,100字以内。
9、入场式顺序:国旗队—会旗队—彩旗队—初一级部1—10班代表队—初二级部1—10班代表队
10、校长致运动会开幕词。
11、裁判员代表发言。
12、运动员代表发言。
13、宣布运动会学生纪律要求。
14、运动员退场,比赛开始。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篇2
为贯彻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弘扬奥运精神,活跃学校体育文化生活,增进学生、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学校决定举办以“i运动 i健康 i 生活”为主题的第十二届秋季运动会。
一、活动宗旨
通过备战运动会,培养了学生积极主动的锻炼意识和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
通过竞技体育,培养了学生挑战自我、勇于拼搏的精神;
通过团体项目,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的精神,促进班集体的建设;
通过志愿服务,培养学生的集体责任感,体现奥运的志愿精神。
二、活动内容
秋季运动会包括会徽设计大赛、第九套广播操比赛、田径运动会、摄影比赛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活动。
三、活动项目
1、运动会会徽设计大赛
时间:10月22日前完成
内容:第十二届秋季运动会徽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学工部、艺术组
负责人:纪__、林__
说明:会徽设计特等奖作品以9分计入班级总分,一等奖作品以7分计、二等作品3分成绩计入班级总分;每班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9分。
2、广播操比赛项目
时间:10月20日前比赛结束
内容:第九套广播操
对象:高一年级
承办:体育组
负责人:戴__、冯__、周__、黄__
说明:广播操比赛的一、二、三等奖按照9分、7分、5分的成绩计入的班级总分。
3、田径运动会
时间:10月30—31日上午(初中)、10月31下午--11月1日(高中)
内容:开幕式、田径项目比赛、闭幕式(升旗仪式)
项目:初中: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x100接力赛、跳远、跳高、铅球、50米迎面接力
高中: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x100接力赛、80米迎面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
对象:全校师生
承办:学工部、体育组、初中部、高中部、工会
负责人:戴__、纪__、陆__、黄__、柳__
4、运动会摄影大赛
时间:10月20—11月3日
内容:与运动会有关的精彩瞬间。
对象:全体师生
承办:电教组、校园电视台
负责人:洪__、吴__
四、奖项设置
团体奖:
1、团体总分奖。田径比赛成绩、会徽作品征集大赛的成绩、广播操比赛成绩的总分在年级前1/3的班级
2、优秀组织奖。组织有力,特色明显。根据运动员报名、入场式、宣传、会徽征集活动组织奖等方面综合评定。
3、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奖)。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发扬比赛风格,文明守纪、诚实守信、尊重裁判、尊重对手。根据纪律、卫生、宣传、好人好事等方面综合评定。
个人奖:
1、校园体育之星。授予热爱体育运动、遵守大会规则,服从裁判,尊重对方,文明参赛,体育比赛成绩破学校运动会记录、单项比赛前三名的同学 “江宁分校校园体育之星”荣誉称号。
2、优秀志愿者。志愿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能圆满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附1:“展示班级文化 彰显班级特色”班级入场活动方案
1、 活动要求:展示班级文化,彰显班级文化建设的成果;通过班训、班服、班歌、班徽、班旗和道具、舞蹈、造型等有创意地展示班级特色文化建设的成果。
2、撰写入场解说词:一分钟之内的中文解说词,介绍自己的班级特色文化和班级的精神面貌
3、说明班级的特色入场式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篇3
新的一学期已经悄然来到,许多崭新面孔的出现,给学生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此,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这样一个趣味运动会。这是一个融合了体育、娱乐、和智力的活动,体现了可参与性和趣味性。在这里,不需要强健的体魄,不需要专业的运动竞技,只需要持有一份崇尚快乐与运动的热情即可参与。
一、活动主题:齐心协力,共创佳绩
二、活动目的:营造出一个快乐轻松的体育氛围,突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以此活跃校园气氛。
三、活动宗旨:为全体学生会成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同时,也可以增强我们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增进友谊,增强大家认识的程度。我们还希望能借此活动,扩大学生会的影响力。
四、活动形式:趣味运动会。
五、活动时间:
预备宣传时间:20__年__月中下旬—__月上旬。
活动比赛时间:20__年__月中下旬。
六、活动地点: 足球场。
七、主办方:
__学院学工部(处)、
校团委策划承办方:
校学生会文秘部校学生会体育部。
八、活动对象荆楚理工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
九、前期准备
1、组织工作:
按学院分成__支参赛队伍,各学院文秘部和主席团组织并分配好参赛人员。共__支队伍(包括校学生会)参加比赛,国际 教育学院选项目参加;
各项比赛提前抽签决定。学院中未参赛人员组成拉拉队;大赛设主持人x名、裁判x名(待定)
2、宣传工作:
①对外宣传:确定赞助商,制作出宣传横幅,悬挂于校园主要通道;印制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活动的相关内容。
②对内宣传:由各学院文秘部向本学院学生会成员做好活动相关内容的宣传
3、器材准备:根据运动会实际需要,准备好比赛所需器材。如音响、桌椅、计时器等。
4、奖项设置:本次比赛中,各单项比赛均按名次排列排选出前x名,有高到低,依次记录为13分、12分、11分……1分;
最后通过各项比赛结果分值相加再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各学院学生会的名次,学院奖则按以下奖项设置进行颁奖。一等奖x名,二等奖x名,三等奖x名,优秀组织者若干名。
十、活动步骤:
1、活动当天提前布置现场;
2、合理安排校学生会比赛人员及相关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并带领各队入场;
3、运动会主持人致开幕词并介绍栽判员;
4、具体环节:运动会项目开展(可穿插一些自由表演活动)
5、领导总结发言并向获奖部门进行现场颁奖
6、合影留念
7、清理现场
十一、运动会项目
1、混合接力器材:乒乓球x个,乒乓球拍x个,跳绳x条场地:赛道长为__米,插上旗杆为折返点。
比赛规则:每支参赛队伍结伴x人为一组,一人手拿乒乓球拍托着乒乓球走__米后,然后拿起跳绳跳至折返点,回来时将道具交与下一个队员,然后下一个队员出发,直到最后一个队员完成角逐。最后以时刻最短的队伍胜出
要求:
1、乒乓球掉落后需返回起点重新开始;
2、一定要绕过折返点。参赛人数:每对x人,x男x女,男女搭档,x人一组。
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2、x人x足器械:布绳、旗杆场地:赛道长为__米,一条为起点线,一条为折返线。
比赛规则:队员x人为一组,男女搭档。用布条将两人内侧脚踝关节处绑在一起,两臂互相搭肩,准备起跑。听到裁判员哨声后,立即向前跑进,到达终点后,解开布条交给第二排队员,第二排队员迅速用布条将两人脚踝绑好,起跑。以此类推,直至x组全部完成比赛,比赛用时少者获胜。
要求:
1、必须在起跑线后把脚绑好,不准抢跑。
2、若中途带子散开,应返回起点后继续跑。参赛人数:每队x人,x男x女,男女搭档,x人一组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3、拍篮球接力器械:篮球场地:赛道长为__米,__米为一个小节,各组分赛道进行。
比赛规则:第一名队员运球前进__米,到达第二个队员后,将球交给第二名队员继续运球前进,以此类推,直至x人全部完成比赛,比赛以耗时多少定名次。
要求:1、只能用一只手运球,运球中若出现球脱手,应捡球回到起点继续参加比赛。
2、运球时不能偏离自己的跑道,否则算违规取消成绩参赛人数:每队x人,x男x女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4、拔河器械:长绳比赛规则:以长绳居中的线为中线,两边的线为河界。比赛开始后,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要求:
1、比赛分淘汰赛、预赛、决赛。淘汰赛分x组,每组两队,抽签决定比赛队伍,有一只队伍轮空,每组比赛胜队进入复赛。
2、复赛,淘汰赛胜出队伍分x组进行,胜出的x支队伍进入决赛。
3、决赛为循环赛,由进入决赛的队伍进行循环,最终评出前x名。
参赛人数:每队__人,男女各__人
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5、夹气球跑器械:氢气球场地:赛道长为__米,比赛分赛道进行。
比赛规则:各学院选出一组成员(x名),将气球夹于两人背后,在规定的跑道上,用时短组获胜。
要求:
1、双方不能用手去护球,只能运用身体的配合前进;
2、球落地后迅速捡起,返回起点继续比赛。参赛人数:每队x人,x男x女,男女搭档,x人一组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6、一分钟跳绳比赛规则:各队分男女两队进行比赛,比赛在一分钟之内跳绳谁最多,最后跳得最多的队伍获胜。参赛人数:各队x人,x男x女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x名,记录员x名。
7、滚雪球
比赛方法:每队x人(男女各一半,带头人为各分院主席团成员)以纵队排在起点线上,发令后各队第一位迅速向前跑去,绕过终点标志物跑回起点,与第二位两人手拉手再迅速跑向终点,折转后返回起点,再拉第三位的手变成三人手拉手向前跑……
依次类推,直到整个队伍手拉手跑完为止。返回起点的人必须手拉手绕过起点、终点的折转标志物才能向前跑。跑动中不限制队伍的排法,但必须是手拉手,不得脱手。全队人员(x人)全部超过起点才算全部到达。按时间记名次。
参赛人数:各队x人,x男x女,带头人为主席团成员。
注:本组设小组裁判员1名,记录员3名。
十二、其他此次运动会所有项目均以计时确定成绩,第一名13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1分,以此类推。比赛完成后统计每队总分,确定比赛的获奖情况并举行颁奖仪式。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篇4
为更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让学生投身户外,投身到积极、健康的户外活动中去,充分展示中专学生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和谐友好的精神风貌,现决定于5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开展第二届趣味运动会,以下为趣味运动会活动设计方案。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动时间:
5月下旬
三、活动地点:
运动场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前抛实心球(男女)
2.立定跳远(男女)
3.1500米(男子)
4.800米(女子)
(二)、集体项目:
1.项目名称:《赛龙舟》
方法:每班报名运动员10人(至少4名女生),配小垫子6-8块。将小垫子纵向连成一条“龙舟”在起点后放好,运动员分别跪在各自的垫子上。裁判员发令后,各组队员迅速爬至垫子的前沿,最后一名队员爬至前一名队员的垫子上,然后迅速拿起自己的垫子向前传递,直到传给最前面的队员把垫子连起来,形成新的“龙头”,并向前行进。按此方法依次循环直到终点,最先到达终点者获胜。
规则:(1)、必须在小垫子上逐个依次传递垫子,不许将小垫子抛越过前面的队员。
(2)、膝盖不能离开垫子,身体的其它部位也不能触地。
(3)、违规者必须从头开始。
(4)、小垫子必须首尾相连,中间不能有空隙。
2.项目名称:《背球接力赛》
(1)、比赛人数及分组:参赛队每队共10人,分为5组,男女各半。
(2)、比赛规则:
1)2人为一小组,5小组进行接力。2人不能用双手抱球,只能用背部夹住1个篮球,从起点出发绕过终点的标枪再回到起点,然后把1个球传给下一组的队员,5小组轮换后,最快的那一大组就是获胜队。
2)注意在传球的过程,哪一小组出现掉球和用手扶球现象均为犯规,都要从起点重新出发。
3.项目名称:《齐心协力》
规则:参赛者以8人为一组,男女不限,要求8人肩搭肩,从起点起跑,不可出现摔倒和放手的现象,(出现以上现象者放弃比赛资格)手始终在另一个队员的肩上。哪一队所发的时间最少,哪一队就是获胜队。
4.项目名称:《滚雪球》
1)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12名队员(女生至少5人),分为两组依次进行
2)比赛赛距:场地长约20米,在起、终点分别放上标志物作为折转标志
3)比赛赛制:按照全部人员手拉手跑回起点的先后按计时取名次
4)比赛规则:
每队12人,纵队排在起点线上,发令后,各队第一位迅速向前跑去,绕过终点标志物跑回起点,与第二位两人手拉手再迅速跑向终点,折转后返回起点,再拉第三位的手变成三人手拉手向前跑……依次类推,直到整个队伍手拉手跑完为止。
返回起点的人必须手拉手绕过起点、终点的折转标志物才能向前跑。
跑动中不限制队伍的排法,但必须是手拉手,不得脱手。
5)全队人员(12人)全部超过起点才算全部到达。
6)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5.项目名称:《障碍跑接力赛》
方法:每队各15名队员(至少7名女生)障碍共计五个标志杆,杆与杆之间间隔4米,起点距离第一根标志杆12米,最后一根标志杆距离折返点12米。第一名运动员手持接力棒听到指令后出发,依次绕过标志杆,到达折返点后,绕过标志物,继续依次绕过标志杆,回归本队,将接力棒传递到下一名运动员,第二名运动员继续出发。全队用时最短的为胜利队。
特别注意:碰倒标志杆的运动员,必须将标志杆恢复原样,才能继续比赛。否则不予计算成绩。
五、参加对象:
全体初一、初二在校学生
六、竞赛办法:
(一)个人项目每班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两项;集体项目按照每项要求人数报名(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可增加女生人数);每名运动员包括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限报5项。
(二)报名有缺项的班级,最后计算团体总分时,按照每人次扣1分。
(三)已报名的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或弃权(因公务或伤病除外),违者按照每人次扣除该队总分5分。
(四)个人和集体项目都不得冒名顶替,如有违规现象,经举报查实后,扣除该班所有分数,扣除德育量化评比10分。
七、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取前八名,计分按照9、7、6、5、4、3、2、1计入总成绩。
(二)团体项目按照14、10、8、6、4、2计入总成绩。
(三)团体前两名颁发奖状。
八、注意事项:
1、各班做好安全、纪律、环保教育,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观看有秩序,加油鼓励方式合理。
2、各班要求服装统一。任课教师无特殊原因要求组队参加活动。
2022学校运动会的活动方案范文篇5
一、指导思想
为突出“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在全校师生中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体育运动人才,促进学校体育运动的发展,推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总体目标
实现五个好,即组织计划好、宣传发动好、赛风赛纪好、竞赛效果好。
三、竞赛日期:
20__年11月10日至12日
四、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组委会主任:罗__
副主任:
委员:
政宣组
组长:王__
副组长:廖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布置大会会场;
2.起草领导讲话、入场式解说词,开、闭幕式的仪式;
3.安排运动员、裁判员代表讲话的人员及内容(各2分钟内);
4.组织会场内的宣传报道,及时广播检录时间和比赛结果;
5.组织各方阵的的入场训练及开幕式表演;
6.准备音响资料、保管维护广播设备
7.组织摄影、摄像、会后办一期校运展,编一辑录相进行播放;
8.做好工作人员考勤登记和比赛资料存档工作。
竞赛组
组长:熊__
副组长:刘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组织报名,编印秩序册、打印各种表格;
2.确定裁判名单,组织裁判员分工训练;
3.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4.组织各班进行入场训练,做好开、闭幕式的组织工作;
5.组织临场比赛,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
6.宣传比赛结果,整理比赛资料。
学生组:
组长:王__
副组长:徐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制定、宣传大会纪律和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及评选结果;
2.划分各单位的观察位置,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
3.组织各班领队带队入场,督促领队组织好本班的比赛工作;
4.加强纪律教育和检查,协同保卫组做场内外的治安保卫工作;
5.协助竞赛组处理队员在比赛中的违规事件;
6.明确划分、及时检查运动场的卫生责任区,净化会场环境。
保卫组
组长:鲍__
成员:大队部干部(10人)
保安1人
主要职责:
1.维持大会秩序,禁止非比赛人员进入比赛区域;
2.定岗定人,确保非比赛人员不在终点、起点、投掷区围观;
3.在主席台前直段的小足球门之间拉一条安全防护带,防止非比赛人员随意穿行。
后勤组
组长:鲍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做好场地、器材的维修准备工作,保证大会如期举行;
2.保证按程序审批的经费足额如期到位;
3.对中长跑运动中进行体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设立现场医疗点,及时处理伤病员;
5.协助政宣组织做好会场的布置工作。
五、具体活动
(一)运动会特色活动
1.开幕式:积极营造出良好的运动氛围。
方案:运动员、裁判员入场式;升国旗、奏国歌;学校领导致辞;宣读精神文明班评比办法;裁判员和运动员宣誓;学校领导宣布运动会开幕;裁判员、运动员退场、比赛开始。
2.科学设置垃圾桶的摆放点和医疗站点,免费提供简单药品、体现学校对每一名师生的关心与爱护。(负责人袁湘维)
3.邀请各科室、各部门、各教研组老师、教辅人员为获奖学生颁奖。
4.运动会期间开展“校运动会照片征集活动”,征集的照片将作为运动会“精彩瞬间”展的素材。
5.开展教工趣味运动会。
6.闭幕式:宣布竞赛结果,收获竞赛硕果。
所有学生入场;总裁判长宣布运动会比赛结果;宣布精神文明班评比结果和“优秀运动会口号”作者名单;颁奖;学校领导致闭幕辞;闭幕散会。
(二)总结提高阶段
搞好运动会的总结工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建议明年举办第一届体育节)。
六、其他事项:
各工作小组提前开好小组会,明确具体分工,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运动会有序地开展。
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的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竞赛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竞赛,是指以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育运动项目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为内容的综合性或者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下列体育竞赛适用本办法:
(一)有报名费、门票或者广告等收入的;
(二)利用自有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
(三)接受捐赠或赞助的。第四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体育竞赛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体育竞赛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举办体育竞赛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举办体育竞赛,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登记。第六条 举办全市性(含跨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
举办本区(市)的体育竞赛由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登记。第七条 举办国际和全国性、全省性的体育竞赛,除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外,举办人还应当向市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 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三)有与竞赛项目和竞赛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有竞赛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举办人申报体育竞赛,应当于竞赛举行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举办人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三)竞赛场所使用意向书;
(四)竞赛器材和设施的情况证明;
(五)裁判员的基本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六)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
(七)体育竞赛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报告;
(八)体育竞赛的安全和医疗保障措施及急救方案;
(九)举办体育竞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经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举办射击、射箭、航空、热气球、武术、拳击、散打、赛车、蹦极、马拉松以及其他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竞赛项目还应当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十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准予登记的,发给体育竞赛登记证明;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举办体育竞赛需办理治安、消防等手续的,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体育竞赛经登记后不得随意变动。举办人因故确需变更竞赛的举办主体及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或者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于竞赛举行1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第十三条 举办人因故需取消竞赛的,除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外,还应当依法清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活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体育竞赛举办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第十五条 实行体育竞赛督察员制度。
督察员由市、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派出,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在本辖区内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中的赛风、赛纪和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有关情况。第十六条 参加体育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保证公平竞赛。
严禁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十七条 体育竞赛经准予登记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接受赞助和收取报名费。第十八条 举办一般性体育竞赛,其门票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举办重大、特殊体育竞赛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报物价部门核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举办体育竞赛,收取费用的,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第十九条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举办人应当将经费收支预算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募捐性体育竞赛的收入,除按照已备案的竞赛经费收支预算支付必要的成本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
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体育竞赛,应当经民政部门批准。
比赛安全责任书
举办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和锻炼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运动会坚持团结协作、开放创新,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专业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做贡献;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办成隆重、和谐、节俭、圆满的高水平体育盛会,为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青少年组田径、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女子拳击)、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射箭、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击剑、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铁人三项、空手道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二)高校大学生组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武术、健美操
(三)行业体协组
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田径、象棋、游泳 (一)青少年组比赛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加;
(二)高校大学生组比赛以高校为单位参加;
(三)行业体协组比赛以行业体协为单位组团参加;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必须是山东籍运动员。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注册规定: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08-2010年参加两次山东省青少年比赛或在省运会预赛前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国家、山东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奥运会、全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运会)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凡未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均不得参加2010年省运会决赛。
(四)运动员交流规定:
1、允许省内各市之间运动员有序交流。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本届省运会资格;办理交流时间统一截止到二十二届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30天,逾期不予受理。
2、 省内市间交流运动员,输出市可不受单位和交流运动员人数限制,输入市每个项目只能与一个市交流;足球、篮球、排球(沙排除外)、手球每个项目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其他2人(含2人)以上集体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人;个人项目每小项只允许交流1人。(淄博市交流不受限制,但集体项目输入只能同一个输出市协议交流)。
3、运动员交流必须签订《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材料交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省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交流双方单位各持一份,省体育局在省运会预赛前公布名单。
4、交流运动员成绩统计办法:凡交流的运动员在省运会决赛取得的成绩一律各按50%计入交流双方代表团。
(五)省外引进运动员规定:
1、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凡省外运动员注册到山东省并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的,均按省外引进运动员对待,执行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相关规定;允许已在我省办理优秀运动队转正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参赛,引进运动员本周期代表山东省取得的成绩可带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以省体育局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依据)。
2、凡省外引进运动员必须在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束前参加骨龄测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引进合格运动员名单将统一在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公布。
3、省外引进运动员不允许进行省内市间交流。
(六)输送到全国各大中专院校的山东籍运动员,全国首次注册必须代表山东省,并符合本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送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底前)。
(七) 输送到解放军具备与我省实行全运会两次计分,并通过第二十二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经省项目管理单位核准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 送市报名参赛(以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2008年12月底前签署的两次计分协议名单为准)。
(八)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临时转会(交流)到省外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并符合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送市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九)山东省优秀运动队正式队员符合参赛资格的均可代表输送市报名参赛。
(十)运动员骨龄标准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十一)凡无故不参加省体育局指定比赛或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比赛。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兴奋剂保证书。
(二)各代表团运动员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决赛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运动员骨龄划分参赛组别,允许运动员同项目升组比赛,运动员参赛组别以省运会预赛报名为准(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 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省运会该项目预赛时间冲突的,需在该项目 预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交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定,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可直 接参加决赛。
(五)淄博市可以在甲、乙组所设项目内增报10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每个大项限报2人,增报的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可以直接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决赛。
(六)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凡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不包含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开幕式前决赛已经结束项目的运动员人数,下同)在20 人(含 20人)以下的代表团,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运动员总数在 21人至50人的,可报工作人员 5人;运动员总数在51人至 100人之间的,运动员每超过10人(尾数不足10人的,按 4舍 5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运动员总数在101人以上的,运动员每超过15人(尾数不足15人的,按 7舍 8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5人至50人(含50人)的,可报团 长1人,副团长1人;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设副团长1名,以此类推;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比例,一切费用自理。
(七)各代表团每个项目代表队配备1名医生,在决赛报名时配备的医生都须在指定某一个项目中进行工作。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
(二)本届省运会决赛中所有项目第一名不得并列。
(三)各项目按照《项目竞赛规程》进行预赛,并根据《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四)开幕式后举行12个大项的比赛,除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足球、篮球、乒乓球、赛艇、皮划艇项目以外,承办单位还可任选两个项目,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确定。
(五)预赛、决赛各项目裁判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确定。预赛各项目裁判长和仲裁人员,决赛各项目副裁判长、裁判长和仲裁人员由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统一选调。 (一)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及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8名依次计6、4、3.5、3、2.5、2、1.5、1枚金牌,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二)手球男、女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6名依次计4、3.5、3、2.5、2、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三)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3名依次计2、1.5、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26、22、20、18、16、14、12、10分。
(四)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依次计13、11、10、9、8、7、6、5分。
(五)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运动员人数(队数)以各项目参加省运会预赛正式报名单为准(各项目竞赛规则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如参赛队数不足8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其它项目不足录取名次的同样按实有运动员(队)数奖励。
(七)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8名的颁发成绩证书。
(八)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
除第一名不得并列外,其他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九) 符合参加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省运会决赛期间因受国家体育总局指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而未能参加省运会 决赛的,需在该项目比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并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 分管局长签字后有效。同时,将省运会该项目决赛开始前15天到本项目比赛结束之间该运动员参加全国以上比赛的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牌、计分:
1、 上述情况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名次)属于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第八款“奖励和计分办法”中第(十)条内相应规定带入成绩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如果取得的成绩(名次)不符合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实际参加的项目(小项)取得的最好一次成绩或名次与省运会该项目成绩或名次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2、与外省运动员一起参加集体项目所获得的成绩按个人成绩计牌、计分(最高按2人计算)。
(十)运动员在下列比赛中获得成绩,带入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给予其代表团计牌和计分奖励,统计办法为:
1、获得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前三名,依次计8、4、2枚金牌;计104、52、26分;4—8名分别计1枚金牌13分。
2、获得第十一届全运会前三名依次计4、2、1枚金牌,计52、26、13分。
3、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依次计3、2、1枚金牌,计39、26、13分。
4、获得2006年第十五届亚运会金牌运动员计2枚金牌,计26分。
5、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国家体育总局体人字〔2002〕32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金牌运动员计1枚金牌,计13分,取得成绩的项目(小项)应与第十一届全运会所设项目(小项)一致。
6、上述比赛中集体项目按个人成绩计算,最高不超过2人。
7、本周期内运动员成绩按最好一次成绩进行统计,(从2006年10月16日,到2010年9月26日),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可以累计统计。
(十一)本周期内每向省优秀运动队(2010年5月31日前以省体育局公布的名单为准)、解放军(获得十一届全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 的名单为准)和职业俱乐部(代表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以第十一届全运会秩序册、成绩册及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认的名单为准)输送1名运动员计 0.25枚金牌,计3分,计入输送市“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十二)为了备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经省体育局同意由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交流到外省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获得成绩按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奖励标准计牌、计分(名单和成绩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为准)。 (一)设“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各组别实际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所获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分别奖励前十名。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设“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优秀运动员本周期内带入成绩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竞技体育贡献奖”;即:各代表团“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和“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所得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之和,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为维护体育竞赛组织的严肃性,省体育局接受举报运动员资格等赛风赛纪问题,但必须提交详实的举报证明材料,截至时间按项目决赛报名期限为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评判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在该项目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申诉形式提交该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决,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诉单位需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则全额退还,败诉不退还。
(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以及未经批准弃权等违反赛风赛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办法另定)。 (一)报名:各代表团于2009年12月31日前填写《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报项表》,并加盖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山东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二)预赛报名: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要求报名,具体时间按各竞赛项目规定执行,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和调整。
(三)决赛报名:按预赛后确定的运动员数报名报项,各项目决赛报名后,不得变更。
(四)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组委会负担比赛期间各代表团编内人员住宿、市内 交通等有关费用,各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但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 理。
(五)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由于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提前报到的,需经省体育局批准。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如济南市代表团仅“济南市”即可。
十三、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的基本信息
比赛安全责任书(8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比赛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比赛安全责任书1
自20xx年3月始崂山区育才学校初中部第三届“校长杯”足球联赛将会开始,联赛为期两个月,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参加训练和上场比赛: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有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训练和比赛期间,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教练或学校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训练前个人必须向球队领队、裁判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球队组织纪律,如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双方负责,教练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校为确保训练安全,并组织每位参加队员投保,参加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崂山区育才学校校园足球教练和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崂山区育才学校教练或学校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
本责任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一式一份,家长签字后由学校保存。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崂山区育才学校
20xx年3月1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2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____________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____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比赛安全责任书3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传媒学院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团委学生会策划并组织了本次迎新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促进各专业间学生以及新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特举办本次活动。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份安全责任书,望广大球队队员准守。
一、比赛承诺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凡参加本次“迎新杯”足球比赛的人员(含活动发起人或领队)均为纯粹的个人行为。
1.足球活动是一项对体能和技术有一定要求的运动,活动参加人员可能因个人的体能及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达不到预期目标。全体活动参加人员均已认识到这一点并自行负责。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凡因自然和个人因素不能继续进行活动,活动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责任。
2.足球运动参加人员须按组委会要求准备必备的个人保护装备,因个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为加深我系各班之间、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信息所有热爱足球,钟情足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们决定策划系部足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以本着促进各专业间各成员以及大一、大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为根本出发点,让本次活动顺利进行。人保护装备和用品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一切责任自负。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3.比赛期间(比赛开始起到比赛结束),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负责球队的比赛日程安排、交以及所需要的后勤保障(不含医疗保障)。
4.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队长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5.比赛期间,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当时的情况终止球队和球员个人的活动。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宣布比赛结束后任何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6.足球运动是一项团队活动,活动参加人员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体现团队精神,共同完成本次活动。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7.参赛球队所有人员队员必须服从裁判指导,遵守比赛秩序,文明比赛,不打架斗殴。否则,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社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为本次足球赛能顺利进行,诚挚要请11级和0903班辅导员到现场观看,以及监督比赛过程。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系“迎新杯”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无第4条所述之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足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教育技术与传媒学院迎新足球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三、球队承诺
由于足球运动是项集体运动,参与方是以球队为单位,所以本次比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与参与此次比赛的球队负责人签署上述协议后,视为该球队每位报名参与此次比赛队员同意接受该协议,接收协议中责任告知及个人承诺条款。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4根据"中国体育**杯"20xx年xx市中学生足球联赛通知精神,及20xx年日照市中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并按照开发区宣传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足球队队员将于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7月15日进行校内外集中训练和比赛,训练及比赛采取学生及家长自愿参与办法,届时,来回学校的交通安全由家长责。
训练时间:7月6日——7月13日,15::00——17:30
比赛时间:7月14日——7月10日,8:00——18:00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xxx开发区中学
20xx年7月3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5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特长培养,根据学校的要求,特组建学校轮滑训练队。经过教练严格的选拔,你的孩子____________被选入校轮滑训练队参加集训,以后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省、市、区级的比赛,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为了确保训练、比赛期间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必须制定训练、比赛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训练队的教练必须有详细的训练计划和训练安全措施,训练任务必须适合参加训练学生的年龄特点。教练负责每次训练课的安全责任,在训练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教练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了解孩子参加训练队的性质、特点,家长自愿让孩子参加我校组织的训练队,并自行进行身体检查,保证参加学生身体必须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及传染病等不能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疾病,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负责学生参加训练期间的到队和离队期间的路途中安全责任,必须有家长接送学生到训练队。如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自己负责。学生在训练中出现的碰伤、擦伤、扭伤、轻微骨折等情况是训练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医治,如住院治疗,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比赛期间必须要有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对参赛学生比赛期间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对比赛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按组委会的要求报到、食宿,不擅自作主,确保学生食品和住宿安全万无一失。在比赛期间家长要保证学生必须遵守带队老师和比赛组委会的规定,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及家长承担。
六、每位参加训练、比赛的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训练、比赛期间,因交通工具和训练、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和教练无明显过错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再另外承担责任。
七、本责任书经学校盖章、教练及学生家长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学生家长持有一份、教练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教练签名: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
绵阳市XXX小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6一、比赛前由各校负责人带领参赛人员到比赛地点,不得迟到。
二、离校期间各参赛人员的安全由该校带队人员负责。赛事期间请尊重裁判判决,不得在场馆内寻衅滋事,严禁打架斗殴,如果在比赛进程中出现裁判误判的状况,可以向赛事总裁提出抗议,各院校带队负责人将于总裁共同决议,必须服从最终决议,不得影响比赛进程。
三、各校负责人必须按时将各校的参赛费用提交给赛事举办方,不得拖欠拒交。
四、赛事承办方在购买奖品,预定场地,购买比赛用球之后必须留有收据,各校参赛人员和负责人如对费用去向有疑义可以查看收费单据。
五、参赛人员因非正常原因离开比赛场地并影响比赛进度的自动视为弃权。不得提出抗议。
各校负责人签名:xxx
xx.xx.xx
比赛安全责任书7为了确保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比赛能够在公平,公正,健康的环境下顺利进行,经参赛球队共同商定,决定签署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书。我们一致同意:
1、苏信“新生杯”系部足球赛由各专业组成球队,一致同意志愿参加并承担参赛费用。球队队员均都进行了身体检查,我们保证本队球员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本次赛事的身体条件。因健康或身体原因在比赛中出现任何问题,其责任由队员本人自行承担。
2、我们已经对本球队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了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运动员个人素质教育。我们将以积极严肃的比赛态度和公平竞争的比赛精神参加每场比赛,切实维护赛事的公正性,纯洁性以及赛事的完整性。比赛中我们球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绝对服从主办方统一安排和管理,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杜绝运动场和任何一方争执。如有发生违规现象,我们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我们将严格遵守赛事各项规定及章程。对于违反竞赛规定和竞赛章程的任何行为和过错,自愿接受主办方各种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处罚。
4、我们确保队员比赛过程动作文明规范,遵守赛事相关规定,我们自觉禁止各种恶意伤害动作。主办方有权对任何恶意犯规或恶意伤害动作和行为进行处罚和追加处罚。造成对方意外伤害的,由伤害实施者承担责任。
5、我们承诺并确认:本次赛事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各个参赛球队均应为参赛队员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各个参赛队员均清醒的认识到足球比赛的危险性并能承受此活动带来的意外伤害。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均无条件承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因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导致本人或他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意外损害,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参赛球队和队员本人全部承担,与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无任何关系。活动运作者也不承担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
6.对于给受害方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施害方应独立承担一切后果,且无条件禁赛,施害方禁赛期间,施害方所在球队禁止添加新的球员,直到禁赛结束为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条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运作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组织比赛是为系部新生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平台,在组织,运作赛事及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出现各种问题,杯赛组织者只负责协调,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比赛安全责任书8为加深我院各班之间的联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并推动我院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真正属于所有热爱篮球钟情篮球的学生的节日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我院将举办20xx年新生篮球赛。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为爱好篮球的同学们提供交流的平台。为让本次活动能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以保证这次系篮球赛顺利进行。
一、在比赛开始之前,请所有参赛队员做好热身准备,避免肌肉拉伤,抽筋等情况发生。
二、比赛至始至终服从裁判的判罚,不得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按校方规定给予处分。
三、服从主办方要求划分各班级啦啦队成员区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口角冲突,发生冲突将给予技术犯规严重者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因激烈的身体对抗难免造成碰撞、拥挤、摔倒甚至扭伤的情况,觉得身体不适的,应立即退出比赛,不允许带伤坚持,比赛中有任何出血情况,不允许继续上场比赛。
五、规范换人顺序,保证“一上一下”,所有场上队员必须是本系本年级的同学,不允许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本班比赛资格。
六、坚决杜绝球场暴力,严禁打架斗殴,有煽动情绪、带头肇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不允许患有疾病的同学参加比赛,不允许有较多病史的同学参加比赛。
八、各参赛队建议自备受伤护理工具,如云南白药等,若有球员受伤,及时给予救治。
九、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请参赛球员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我已阅读完“建工杯”篮球赛安全责任书,并承诺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执行。
队长签名:
电气学院体育部
20xx年10月
;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
第一条 竞赛委员会一、竞赛委员会组成。
根据不同的竞赛规模,成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大会竞赛工作的若干人员组成。
二、竞赛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竞赛规程,负责参赛队报名和审核,编排大会秩序册,落实场地器材,准备裁判用品,设计制作奖品。
(二)成立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选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和裁判员,并负责业务学习及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裁判人员、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
(三)组织竞赛秩序册编排和抽签工作,负责每日成绩公告,编印总成绩册,安排实施发奖仪式。
第二条 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委员1名或3名。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仲裁、裁判工作实行监督,但不干预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二)主要处理与竞赛业务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赛风赛纪问题。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委员1名或3名。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受理参赛队本队对裁判人员履行竞赛规程、规则有异议的申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听证、审议和做出裁决,裁决的时限不得影响正常比赛以及名次的评定和发奖。
(二)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半数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并报大会组委会备案。裁决评判是正确的,参赛队必须坚决服从。裁决评判是错误的,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职权范围内的处置,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但不能改变评判结果。
第四条 裁判人员
一、裁判人员组成。
(一)总裁判长1名,副总裁判长1-2名。
(二)裁判长1名,A组裁判员3名,B组裁判员3名。
(三)编排记录长1名。
(四)检录长1名。
二、裁判人员职责。
(一)总裁判长组织大会的全部裁判工作,检查落实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有权解释竞赛规则,但不能修改竞赛规则;在比赛中有权调动裁判人员工作和纠正裁判人员的错误;审核并宣布比赛成绩,负责大会的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总裁判长职责。
(三)裁判长负责裁判人员的业务学习,具体组织裁判工作;比赛中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功法重做的扣分;演示的整套动作时长同背景音乐时长不吻合的扣分;集体项目参赛队员多人或缺人的扣分;着装不符合指定式样的扣分;对裁判人员的错误,可向总裁判长提出处理建议。
(四)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工作;严格执行竞赛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A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动作规格评分;B组裁判员负责参赛队员演示水平评分。
(五)编排记录长负责审查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编排竞赛秩序册,准备竞赛表格,审核竞赛成绩及竞赛名次排列,编排竞赛成绩册等。
(六)检录长按照比赛顺序及时进行检录;检查上场参赛队员服装,核对号码;引导参赛队员入场,向裁判长报送参赛队员检录表。
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
一、辅助工作人员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名。
(二)检录员2名。
(三)计分员2名。
(四)计时员1名。
(五)宣告员1名。
(六)放音员1名。
(七)摄像员2名。
二、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一)编排记录员完成编排纪录长分配的工作。
(二)检录员完成检录长分配的工作。
(三)计分员负责记录评分结果并计算比赛成绩。
(四)计时员负责卡计竞赛演示时长。
(五)宣告员负责比赛现场的解说工作,介绍项目知识和竞赛的有关情况,宣告比赛成绩。
(六)放音员负责背景音乐的准备及比赛现场音乐的播放。
(七)摄像员负责比赛实况的摄像,为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供和播放相关录像,向竞赛委员会提缴全部比赛录像带。 第六条 竞赛类别
一、个人赛。
二、集体赛。
三、团体赛。
第七条 竞赛项目
一、国家体育总局编创的健身气功。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四种健身气功每套功法为一个比赛项目。
第八条 背景音乐
以不带口令词的原配乐曲为演示四种健身气功相应的背景音乐。
第九条 参赛服装
裁判人员、参赛队员应着大会指定的服装,并佩戴相应的标志。
第十条 比赛顺序
在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组织下,由编排记录组实施抽签,决定参赛队(队员)的比赛顺序。
第十一条 赛前检录
参赛队员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未能按时参加检录或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第十二条 参赛礼仪
参赛队员听到上场点名和完成比赛项目后,应向裁判长施礼。
第十三条 示分办法
个人赛和集体赛的比赛成绩施行公开示分。
第十四条 名次确定
一、个人单项或集体单项名次。
(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二)比赛成绩得分相等时演示水平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得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动作规格分平均值计算前的最高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
(一)按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二)团体总分相等时以集体项目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赛名次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第十五条 申诉规定
一、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
二、申述的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
三、在参加一个项目的本队(队员)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申诉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如申诉被裁决正确,退回申诉费;如申诉被裁决不正确,将申诉费奖励优秀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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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引导语: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目的是防范比赛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控制安全隐患。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乒乓球比赛应急预案
根据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为防范比赛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控制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比赛秩序,保证赛事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灵武市台子小学参加“教职工、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旭东
副组长:杨富贵
杨忠贵(副书记、领队教练)
成 员:
教务主任:査荣
总务主任:卢占仁
指导教师:赵玉德(郝少林 马菊霞
工作人员兼司机(私家车):杨国才
二、安全职责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完善比赛机制和应急保障措施。
(二)领导小组要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配备足够应急人员和必备器械与药品。
(三)领导小组加强监管,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确保通信畅通,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组员分工:组长全面负责乒乓球比赛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副组长(杨富贵)负责比赛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副组长(杨忠贵)负责组队、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负责比赛期间的安全教育、安
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饮食安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教务主任负责训练和比赛期间相关工作人员课程调整等工作确保训练和比赛期间的课堂教学安全;卢占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教师协助领队教练做好师生参赛及安全工作。
三、指导思想
在比赛和交通、出行中有效地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应急处置乒乓球比赛和训练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防患于未然,运动员在活动和比赛中,因防护不当造成的身体伤害及意外交通事故等,事故一旦发生,马上启动应急预案。
四、基本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原有竞技运动水平再突出也不准参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比赛成绩而故意隐瞒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全方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教练员在比赛开赛前和每天出发前返回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援,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处置运动员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1.要注意交通安全。到外校比赛一律在学校集合统一出发,比赛结束后,统一乘公交车返回学校,然后从学校返回家中。
2.要注意比赛安全。比赛前,教练员要带领运动员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并教会学生做准备活动的方法,讲明运动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和要注意的事项。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要随时清点运动员人数,对随便离开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
3.比赛开始后,领队、教练员指导教师必须始终坚守比赛现场,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或其他安全问题。教育场外运动员特别注意不能随意进入比赛场地,不得
随意离开球队群体。对正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密切注意其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领队、教练员要对本队队友及工作人员进行体育道德教育、赛风赛纪教育、比赛规则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领队、教练和队员及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文明参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四)领队、教练、队员、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赛事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确保参赛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联赛的顺利进行。
五、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在领队和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和拨打120急救电话或110报警电话,如遇伤病问题由领导小组迅速做出急救措施以及救援部署。
六、突发事件
(一)在训练中或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教练员首先要联系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急送就近医院(崇兴镇医院)进行救治。
(二)在训练中或比赛时若出现突发事件,领队和教练员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属于医疗急救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20电话;属于交通事故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22电话;属于火灾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属于治安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
(三)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领队和教练员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对没有及时疏散的学生要向抢救人员指出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七、事故调查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请帮我列举一下01年到06年相关的体育法律,谢谢~~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个,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安全委员会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 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奖励开展对外体育交住。对外体育交住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十条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恃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制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
第十四条 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组织体育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
第十六条 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八条 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学校应当创造条拼八凑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并根据条件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制度。教育、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七条 培养运动员必须实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和纪律教育。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或者升学方面给予优待。
第二十九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恶不赦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体育竞赛全国纪录审批制度。全国纪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三十三条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
第三十五条 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第五章 体育社会团体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七条 各级体育总会是联系、团结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应当在发展体育事业中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
第三十九条 体育科学社会团体是体育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组织,应当在发展体育科技事业中发挥作用。
第四十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第六章 保障条件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鼓励组织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资金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体育资金。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
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第四十七条 用于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审定。
第四十八条 国家发展体育专业教育,建立各类体育专业院校、系、科,培养运动、训练、教学、科学研究、管理以及从事群众体育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依法举办体育专业教育。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 条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军队开展体育活动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1月起施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自治州、市范围内举行。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举行。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 体育教师
第十七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 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二十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10月 5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
第一条 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 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
第三条 基本目标
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
社会适应目标: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第四条 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是针对部分学有所长和有余力的学生确定的,也可作为大多数学生的努力目标,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能独立制订适用于自身需要的健身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素养和观赏水平。
运动技能目标:积极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自己的运动才能,在某个运动项目上达到或相当于国家等级运动员水平;能参加有挑战性的野外活动和运动竞赛。
身体健康目标:能选择良好的运动环境,全面发展体能,提高自身科学锻炼的能力,练就强健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
社会适应目标: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体育事务。
三、课程设置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四、课程结构
第七条 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
第八条 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以打破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手段,安排约1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4学时),扩大体育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第九条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具有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自由度,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 应把校运动队及部分确有运动特长学生的专项运动训练纳入体育课程之中。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
五、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
第十一条 确定体育课程内容的主要原则是:
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紧扣课程的主要目标,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确定课程内容的基本出发点,同时重视课程内容的体育文化含量。
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地域、气候、场馆设施等不同情况确定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应力求丰富多彩,为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空间。要注意课程内容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效性,并注意与中学体育课程内容的衔接。
科学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教学内容应与学科发展相适应,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成果。要以人为本,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既要考虑主动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所用,便于学生课外自学、自练。
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弘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汲取世界优秀体育文化,体现时代性、发展性、民族性和中国特色。
充分反映和体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 教学方法要讲究个性化和多样化,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助活动,努力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不仅要注重教法的研究,更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
六、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的开发
第十三条 体育教师是课程教学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学校应当在上级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按照体育课程教学计划授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完成培养优秀体育人才训练的任务,配备相应数量合格的体育教师。
第十四条 体育教师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定期接受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逐步提高学历水平,从而提高体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第十五条 体育教师在强化培养人才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职能和社会服务(含社区体育)的职能,开展经常性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研究,不断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创造条件满足体育课程的实际需要,采取措施延长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时间,提高对各项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条 要建立、健全体育课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培养聘任制度;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师、学生考核资料须归档立案;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系统;建立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体育课程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计算机网络化。
第十八条 各校应根据本纲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大纲,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改革和试验,加强教学过程控制,防止以改革之名行无政府主义之实的不良现象发生。根据体育课程的实际情况
现行有效的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5件)
一、规章(108件)
综合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举办国际国内 国家体委 1987.11.12
大型体育活动的规定
2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1.8.10
3 牵引升空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11.26
4 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11.26
5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7.7.8
6 国家体委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 国家体委 1997.11.24
暂行规定
7 体育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5.25
8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 2000.11.10
暂行办法 民政部
群众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个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2.9.23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2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国家体委 1993.12.4
3 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试行) 国家体委 1996.7.2
4 ★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体委 1997.11.21
5 ★全国田径业余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 1998.3.26
6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9.1
竞技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仲裁委员会条例 国家体委 1982.7.29
2 ★国际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考核办法(草案)国家体委 1984.5.21
3 ★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国家体委 1984.12.31
4 ★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 国家体委 1986.2.20
5 ★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工作条例 国家体委 1986.3.1
6 ★国家体委优秀运动队工作条例(试行) 国家体委 1986.11.1
7 ★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 国家体委 1987.4.1
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
8 国家体委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做出 国家体委 1989.3.30
突出贡献单位的奖励试行办法
9 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 国家体委 1989.5.30
10 ★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制度(试行) 国家体委 1989.6.11
11 体育运动学校办校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 1991.7.8
12 关于悬挂滑翔员和伞翼滑翔员 国家体委 1992.6.28
运动证书的暂行规定
13 ★国家田径队教练员、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93.12.20
确定和公布试行办法
14 ★关于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统计世界冠军、 国家体委 1995.12.10
奥运会冠军(金牌)的管理办法
15 ★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6.6.7
16 全国城市运动会申办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8.5.21
17 ★全国运动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1998.10.22
18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教育部 1999.2.4
19 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 国家体育总局 1999.3.18
赛区评选实施办法
20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9.28
21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1.22
22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2000.3.16
体育经济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部、国家体委 1985.7.11
2 ★关于聘请裁判员酬金的规定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85.7.17
3 ★关于进口体育器材设备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8.7.11
4 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专项资金 国家体委 1989.5.11
追踪反馈责任制度
5 ★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89.6.5
运动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
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6 ★关于国家体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单项 国家体委 1989.6.12
体育协会通过体育广告、社会赞助
所得的资金、物品管理暂行规定
7 ★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办法 国家体委 1989.6.28
8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国家体委 1991.10.10
试行办法
9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1.12.6
10 ★《关于国家体委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单项 国家体委 1992.3.12
体育协会通过体育广告、社会赞助所得的
资金、物品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11 体育训练基地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2.6.11
12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2.9.15
13 国家体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国家体委 1992.9.16
包干责任制办法
14 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96.3.6
15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预算定额补助办法 财政部、国家体委 1996.3.25
16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96.7.5
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17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部、国家体委 1997.6.11
18 ★关于专项体育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98.3.1
19 体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体育总局、财政部 1998.9.1
中国人民银行
20 ★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9.8
21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固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
资产管理办法
22 体育**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1.15
23 全国体育高水平后备力量专项经费 财政部、体育总局 1999.11.24
管理办法
24 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体育总局 1999.11.24
25 射击运动枪支配置办法 公安部、体育总局 2000.1.3
26 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3.1
劳动人事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教练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88.2.29
2 国家体委关于运动员受聘到国(境)外 国家体委 1989.5.31
参赛的若干暂行规定
3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工作荣誉奖章”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9.22
4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事业贡献奖”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10.4
5 国家体委关于授予“体育工作贡献章” 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90.4.10
6 ★国家体委关于公派援外教练人员 国家体委 1990.11.6
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7 ★国家体委关于援外教练人员的配偶 国家体委 1990.11.16
出国探亲的暂行规定
8 ★国家体委关于公派出国(境) 国家体委 1992.3.12
体育技术人员的管理暂行办法
9 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人事部 1996.6.2
10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人事部 1996.7.3
11 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体委 1997.4.10
12 ★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它规定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97.4.30
13 国内外有奖比赛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7.11.20
14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7.15
15 国家体育总局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6.27
体育科技、教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体育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管理条例(暂行) 国家体委 1987.2.25
2 ★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条例(暂行) 国家体委 1987.2.25
3 ★国家体委体育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国家体委 1987.12.11
4 全国性体育竞赛检查禁用药物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9.5.19
5 全国体育学院竞赛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91.1.19
6 国家体委系统成人统考工作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1.2.23
7 ★运动员使用运动营养补品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委 1993.5.10
8 国家体委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研究项目 国家体委 1997.4.10
管理办法
9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8.9.10
10 ★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 国家体育总局 1998.12.31
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
体育宣传、外事、监察、审计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出国体育团队组队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83.7.22
2 ★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自筹经费 国家体委 1983.8.15
进行对外体育活动问题的规定(试行)
3 ★关于统一发布重要体育新闻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4.5.7
4 ★关于加强对外国和港澳地区电视采访 国家体委 1985.7.12
管理的暂行规定
5 ★体育团队出访纪律补充规定 国家体委 1986.6.19
6 监察部驻国家体委监察局受理国家体委 国家体委 1990.6.15
系统行政监察案件立案试行办法
7 ★体育外事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国家体委 1995.3.1
8 ★国家体委系统审计工作规定 国家体委 1996.6.21
9 ★大型运动会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96.11.11
10 关于加强体育外事出访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9.4.23
11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0.5.18
其它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国家体委安全工作奖惩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0.6.24
2 国家体委关于治安防范工作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1986.8.4
3 ★国家体委防火责任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7.4.25
4 ★全国体育系统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办法 国家体委 1988.7.22
5 国家体委关于催办查办工作的规定 国家体委 1989.2.28
6 ★体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 国家体委 1990.5.26
具体范围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
7 ★近现代体育文物征集管理办法 国家体委 1995.6.13
8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1998.6.23
9 大型运动会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4
10 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14
二、规范性文件(77件)
综合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体育理论建设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7.2.24
2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 国家体委 1993.5.24
3 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97.1.22
4 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强 国家体育总局 1999.6.28
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
5 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0.7.12
6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国家体育总局 2000.12.15
7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9.24
8 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2
9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9
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关于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1.18
群众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5.2.25
2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 1997.4.2
民政部、建设部、文化部
3 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0.28
4 关于加强各类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 公安部、教育部 2000.7.27
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5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教育部 2000.7.28
6 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教育部 2000.8.29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体育总局
文明办、全总、团中央、全国妇联、中残联
7 中国体育**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0.9.18
8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和操作 信息产业部 2001.2.1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9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 体育总局、全总、国家 2001.2.12
计委、教育部、科技部、
民委、民政部、财政部、
农业部、卫生部、统计局
10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 国家体育总局 2001.8.14
(2001-2010年)规划
11 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体育总局、农业部 2002.4.12
12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教育部、体育总局 2002.7.4
实施办法
13 关于加强体育**公益金援建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27
监督管理的意见
竞技体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 国家体委 1986.2.20
2 ★国家体委关于争取赛风根本好转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6.4.15
3 全国足球比赛的纪律规定 国家体委 1986.5.8
4 ★国家体委关于加速发展田径运动的决定 国家体委 1988.7.10
5 ★关于我国运动员创造的世界纪录、 国家体委 1989.5.30
亚洲纪录和全国纪录管理办法
6 《体育运动全国纪录审批制度》第二条中 国家体委 1989.10.9
有关设立全国纪录问题的实施细则
7 ★关于开展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国家体委 1996.3.15
评估工作的通知
8 关于加强管理社会力量办各类体校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4.27
9 关于公布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2.17
10 救生项目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 2000.8.15
11 关于设立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2.26
12 关于严厉查处博彩性赛马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监察部 2002.2.26
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
13 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1.19
体育经济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文化部 国家体委、财政部 1980 .4.25
关于充分发挥体育场地使用效率的通知 国家劳动总局、文化部
2 ★国家体委关于编报进口体育器材 国家体委 1985.1.26
申请免税报表规定的通知
3 ★国家体委关于全国性业余体校各项 国家体委 1985.7.1
比赛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的通知
4 ★城乡建设部、国家体委关于发布《城市公共 城乡建设部 1986.11.29
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体委
5 ★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4.5.9
6 体育产业发展纲要 国家体委 1995.6.16
7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 国家体委 1996.7.1
管理的通知
8 ★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96.11.19
9 ★关于重申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 体育总局 1998.6.19
活动管理的通知 办公厅
10 大宗物资、装备公开采购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1.3.20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0.19
12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3
管理暂行办法
13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投资所办全资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 2002.8.5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细则(暂行)
劳动人事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事业单位优秀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78.12.18
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通知
2 ★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体委关于 民政部、劳动总局 1980.4.15
招收和分配优秀运动员等问题的联合通知 国家体委
3 ★国家体委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 国家体委 1985.7.17
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批原则
4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关于著名优秀运动员 国家体委 1987.1.3
上大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教委
5 关于加速培养跨世纪优秀中青年教练员的意见 国家体委 1997.4.30
6 关于加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国家体委 1997.4.30
的意见
7 关于加强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1999.12.10
8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0.6.22
9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 国家体育总局 2001.3.1
动态包干管理暂行办法
10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2.4.15
11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 体育总局、中编办 2002.9.29
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12 关于加强国际体育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2.27
体育科技、教育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 国家体委 1993.10.30
深化改革的意见
2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和发展优秀运动队 国家体委 1995.2.22
职业教育的意见
3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十五”教练员 国家体育总局 2000.7.12
培训工作的意见
4 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2.6
管理暂行办法
5 2001-2010年体育科技发展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 2002.12.25
体育宣传、外事、监察、审计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1 国家体委关于《体育系统人员出访的两项 国家体委 1985.3.21
补充规定》的通知
2 关于重申出国体育团队不得绕道旅游的通知 国家体委 1985.9.26
3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直属体育学院外事管理 国家体委 1987.12.22
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做好境外新闻机构采访我国内体育竞赛 国家体委 1994.6.10
活动的通知
5 关于加强中国体育记者出境采访管理 中宣部、外交部 1996.12.5
的通知 国家体委
6 关于加强赴港澳体育交流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2001.11.1
7 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 国家体育总局 2002.5.15
8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国家体育总局 2002.7.22
工作暂行办法
其它
序号 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日期
1 ★国家体委关于下发《外国登山或登山 国家体委 1981.1.14
旅游团体来华登山的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 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2002.6.26
3 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 公安部、建设部 2002.11.22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化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
标注★的为由于部分内容失效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发展需要,需要修订的体育规章和法规性文件。
今天关于“江苏省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