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五环图案可以作为衬衫的商标吗_奥运五环图案可以作为衬衫的商标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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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知道奥运五环标志是如何诞生的吗,奥运五环颜色分别代表什么?
2.奥运五环标志是什么含义?是谁设计的?
3.奥运会五环有哪些知识
4.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5.什么样的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你知道奥运五环标志是如何诞生的吗,奥运五环颜色分别代表什么?
1913年,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最先提议并设计了奥林匹克标志,那就是流传至今、非常经典的奥运五环。奥运五环被提议之时,国际奥委会就采用了蓝、黄、黑、绿、红五种颜色作为奥运五环的颜色,因为这五个颜色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所有成员国国旗的颜色。而到了现在,奥运五环的五种颜色分别代表世界上五个大洲,分别是**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下面我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奥林匹克标志的如何诞生的,以及随着奥林匹克运动不断发展,奥运五环的含义如何变化。
一、奥林匹克标志的诞生过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五环标志是由顾拜旦设计的,作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一直在思考为奥林匹克运动设立一个有代表性的标注,终于在1913年,顾拜旦构思设计了以五环为主体的奥林匹克旗,并计划在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的时候正式向全世界推出奥林匹克标志。
终于1914年6月15日~23日,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在法国巴黎索邦学院举行,在这次大会上,顾拜旦正式拿出了自己为奥林匹克运动精心设计的奥运五环标志以及一面印着奥运五环的旗帜,顾拜旦像所有代表建议将此设计作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志。
同时,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奥林匹克标志相关含义的设计思路:首先是奥运五环有五种颜色组成,分别是蓝、黄、绿、红和黑色,象征着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而第六种颜色,旗帜的底色白色,则是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
在听了顾拜旦对五环标志的解释和说明后,会议正式确定将奥林匹克五环和奥林匹克旗作为奥林匹克的标志。
从那之后,每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运动场中间都要高高地悬挂一面奥林匹克旗帜,这面白色无边旗中间有五个圆环组成的奥运五环的图案。
二、奥林匹克标志简介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主要是由印有5个奥林匹克环的奥运会会旗组成的,奥运会会旗,3米长,2米宽,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奥林匹克环又称为奥运五环,是由5个圆环从左至右套接而成,环环相扣的五环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
1914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上首次悬挂了奥林匹克旗。而在1920年,奥林匹克旗第一次飘扬在安特卫普夏季奥运会体育场。
在这次奥运会之后,比利时奥委会专门制作了一面同样的奥林匹克旗赠送给了国际奥委会在奥运会期间悬挂,后来奥林匹克旗成为定制,由每一届举办城市在奥运会开幕式上展示,并由奥运会举办城市保存,但是在比赛期间的主运动场上悬挂的其实是复制品,真品一直在保存中。
1952年,奥斯陆市赠送国际奥委会冬季奥运会会旗,在交接、保存和使用方法上完全与夏季奥运会相同。
三、奥林匹克标志的含义变化奥林匹克运动有一系列独特而鲜明的象征性标志,比如奥运五环、奥运格言、奥运会会旗、奥运会会歌、奥运会会徽、奥运会奖牌、奥运会吉祥物等等。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林匹克的这些标志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含义,并很好地体现了奥林匹克理想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内涵。
其中在世界上流传最广的奥林匹克标志就要数奥林匹克五环了,可以说奥运五环旗帜飘扬到哪里,奥林匹克运动精神就传递到哪里。到了现在,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发展壮大,奥林匹克标志也已经在全世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顾拜旦最初将奥运五环的五种颜色定义为奥林匹克运动各代表国国旗的颜色,后来又将5种颜色的内涵扩大为世界五大洲的象征。
而到了1979年6月,国际奥委会正式宣布了会旗和五环的含义: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旗帜和5个圆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到了现在,奥林匹克旗帜上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其中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绿色代表大洋洲(澳洲),红色代表美洲,五种颜色同时也代表了世界五大洲不同肤色的人民。五个圆环连接在一起,象征着世界五大洲的团结,欢聚一堂,以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也体现了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的主题。
同时,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包容思想。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对“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运五环标志是什么含义?是谁设计的?
奥运五环代表着五大洲(天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连接在一起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互助、相亲相爱,象征世界五大洲不同肤色的人民能够友好相处,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奥林匹克标志 (Olympic Logo /Symbole Olympique/Olympic Rings)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有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由蓝、黑、红、黄、绿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五环的含义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同时强调着所有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运五环
奥运会五环有哪些知识
奥林匹克标志的设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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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天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奥运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官方网站提示,“每个环代表相应的一个大洲”的说法是正确的。(参见奥运五环词条)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它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而且强调所有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皮埃尔·德·顾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
(1863年1月1日—1937年9月2日)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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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拜旦,法国著名教育家,近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1863年1月1日生。他的杰出成就主要在学生教育方面和社会竞技运动方面。
1888年5月,顾拜旦针对学生“学业过劳”,提出“唯一解决的办法是叫孩子们游戏”。1889年5月,他利用万国博览会召开体育会议和学生运动会。1892年,他呼吁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之后于1894年6月成立了奥林匹克委员会,并于1896年在雅典召开了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现在奥林匹克已成为世界规模的体育盛会,他倡导的奥林匹克精神传遍了全球。由于他对奥林匹克不朽的功绩,被誉为“奥林匹克之父”。
皮埃尔·德·顾拜旦,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发起人,被誉为“现代奥林匹克之父”,终生倡导奥林匹克精神。1863年1月1日出生于法国巴黎,1896年至1925年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也是奥林匹克会徽、奥林匹克会旗的设计者。顾拜旦不仅是世界著名的国际体育活动家,同时也是卓有成就的教育学家和历史学家。第二届国际奥委会主席勒巴龙·皮埃尔·顾拜旦的故居在法国的诺曼底省的米尔维勒城堡,古堡的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现代奥运之父、教育家、历史学家皮埃尔·顾拜旦:1863—1937。
顾拜旦出身于法国贵族家庭,拥有男爵称号。他从小喜欢贵族运动,如击剑、赛艇、骑马,也喜欢拳击。他父亲夏尔·德·顾拜旦(Charles de Coubertin)是出名的画家。
1913年,顾拜旦为国际奥委会设计了会徽、会旗。会旗图案白底、无边、上面有蓝、黄、黑、绿、红5个环环相扣的彩色圆环,象征着5大洲团结以及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比赛和友好精神相聚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此外,他还倡议燃放奥林匹克火焰、设立奥林匹克杯等。在确定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的问题上,顾拜旦最初觉得应以“团结、友好、和平”的口号来指导比赛。后来,他的一个朋友狄东神甫提出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得到顾拜旦的赞赏,认为它体现了人类永远向上、不断进取的伟大精神,以后便倡议它作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口号。1925年顾拜旦辞去了国际奥委会主席的职务。在他任职期间(1896年至1925年),国际奥委会成员由14个增加到40个,并先后成立了20多个国际专项运动联合会。他卸任后被终身聘为国际奥委会名誉主席。
顾拜旦在社会竞技运动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1892年他呼吁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之后,于1894年6月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并于1896年在雅典召开了第1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始了体育活动家的生活。1924年顾拜旦辞去了担任28年之久的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1937年9月2日,当这颗伟大的心脏永远地停止了跳动,全世界都为之动容。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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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拜旦1863年诞生于法国巴黎一个信仰天主教的贵族家庭。父亲是一个保皇派官僚,母亲从事慈善事业,是一位虔诚的教徒。顾拜旦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少年时代,他就对体育有了广泛的兴趣,喜爱拳击、划船、击剑和骑马等项运动。他从小聪明伶俐、勤奋好学。人学后,他很敬佩博学多才的修辞学老师卡龙神甫,因此缘故,对文史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并饶有兴味地涉猎了古希腊的灿烂文化。中学毕业后,他先人军事学院就读,继而攻读教育。为求深造,他又前往英国留学。在那里,他潜心研究了英国教育史,撰写过有关18世纪英国儿童教育家汤姆士·阿诺特之教育思想的学术论文。阿诺特曾经说过:运动是青年自我教育的一种活动。这句名言在顾拜旦的心灵中,诱发起致力于体育教育的火花。当时,他还考查了英国教育和体育的现状,对那里学校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经常性的郊游十分赞赏,希望在法国各学校中也能设置体育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思想和刻苦锻炼、强健体魄的精神。那时,他对法国在1870年的普法战争中失利深感痛心,希望通过改革教育,增强民众体质,来振兴法国。
在古希腊文化的熏陶和当时英国 资产阶级教育的影响下,他逐渐萌发了改革法国教育制度和倡导体育运动的思想。大学毕业后,顾拜旦没有听从其父母的规劝,涉足军界、法律界,毅然选择了从事教育和体育的道路。
回国后,他陆续发表了《1870年后的法国史》、《教育制度的改革》、《运动的指导原理》、《运动心理之理想》、《英国与希腊回忆记》、《英国教育学》等一系列著作,提出了不少改革教育和发展体育的建议,引起法国人民的注意,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影响。
1875年至1881年间,在欧洲考古工作者们的努力下,处于毁坏之中的、不朽的古代奥运会的遗址不断被挖掘出来了,而且每年都迅速地公布挖掘的结果。因此,顾拜旦同其他一些对奥林匹亚感兴趣的人士一样,都能及时、详细地倾听到公布的情况。对此,他提出了一个十分有价值的挖掘计划。当时他曾写道:“德国人发掘了奥林匹亚的遗址,可是法兰西为什么不能着手恢复他古代光荣的历史呢?”
为了实现自己的志向,顾拜旦西渡英吉利海峡,对英国体育运动开展的情况进行了考察。1887年,他作了《法国和英国中等教育制度对比》的报告,对英国将户外竞技游戏纳人教育内容给予很高评价,主张在法国学生中也开展竞技游戏,并以体育为重点来改革教育。1888年5月,顾拜旦针对学生因学业过重而过分劳累的问题提出:“惟一解决的办法是让孩子们游戏。”当年,顾拜旦就任法国学校体育训练筹备委员会秘书长。翌年,在圣克莱的推动下,成立了“法国体育运动联合会”。同年,顾拜旦代表法国参加了在美国 波士顿召开的体育训练大会。与会期间,他进一步了解了世界体育发展的动态,敏锐地感到近代体育的发展正在走向国际化,一批国际性的单项体育联合会组织相继成立。例如,1881年建立了“国际体操联合会”,1892年建立了“国际赛艇联合会”和“国际滑冰联合会”等。这些组织都为现代奥运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考察各国开展体育运动的情况,顾拜旦不辞辛劳地访问了欧洲一些国家。1890年,他生平第一次访问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源地——希腊的奥林匹亚。当他看到古奥运会的遗址时,十分感慨,并产生了举办由各国参加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想法,想以此增进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这一年,顾拜旦受法国政府委托,负责调查、研究大学的体育工作,于是,他借此机会向世界上许多国家发出了体育状况调查表。通过调查,他发现国际上各个体育组织之间充满了矛盾和混乱,对立情绪十分严重,体育运动日趋商业化。因而使他意识到,可以凭借古希腊体育的历史经验和传统影响,来推进国际体育运动,同时深切地感到,应该尽快地以古代奥林匹克精神,把现代奥运会创办起来,用“团结、友好、和平”的精神来指导比赛,以消除体育领域内存在着的种种混乱的不良倾向。于是,他便积极着手进行创办现代奥运会的工作。
1891年,顾拜旦改组了“尤利西蒙委员会”为“体育高级理事会”。同年他还创办了《体育评论》杂志,井以此为阵地,热情宣传他的体育主张。当时,顾拜旦的崇拜者狄东神甫创办了一个学术性的俱乐部,提出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顾拜旦非常欣赏和赞同这个口号,以后便把它作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口号。因为它体现了人类永远向上、不断进取的精神。
1892年11月25日,顾拜旦在“法国体育联合会”成立3周年的纪念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复兴奥林匹克》的演说,他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创办现代奥运会的倡议。
为使这一倡议迅速得以实现,顾拜旦提议“法国体育联合会”发起和召集一次由世界各国重要“体育联合会”代表参加的“国际性体育会议”,具体磋商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事宜。为此,成立了一个以顾拜旦为首,由英国、美国和法国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筹委会”,嗣后,他又远涉重洋,奔赴英、美等国,进一步宣传复兴奥运会的主张。在他的推动下,1893年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性的体育协商会议,讨论创办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问题。
经过顾拜旦及其同事们的多年努力和精心筹备,“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代表大会”于1894年6月18日至24日在巴黎胜利召开。来自12个欧美国家的79名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在这次历史性的会议上,一致通过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宪章,确定了现代奥运会的宗旨,并规定只允许业余运动员参加。为了筹办现代奥运会,还正式成立了奥运会的永久性的领导机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希腊著名诗人泽·维凯拉斯被选为第一任主席,顾拜旦当选为秘书长。会议还决定,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于1896年4月在希腊举行。以后按古奥运会的传统,每4年举行一次。
1894年10月,顾拜旦再次对奥林匹亚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为了节约资金和交通便利,他取消了在奥林匹亚举办运动会的打算,决定按古希腊风格,在雅典新造一个可容纳5000名观众的体育场举办现代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顾拜旦的多方奔走、积极努力,在希腊富商乔治·阿维罗夫资助下,首届奥运会于1896年4月5日在雅典胜利召开。
顾拜旦要求运动会能在世界各地举行,反对把希腊作为运动会的永久会址。他认为古代奥运会的光辉历史是希腊民族的,也是全人类的,只有使它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广泛传播,成为国际性活动,才能使奥林匹克精神发扬光大,更具生命力。
为捍卫奥林匹克精神的纯洁性,1912年,顾拜旦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期间,发表了他的名作《体育颂》。热情地沤歌了体育,抒发了他的奥林匹克理想。为此,他荣获了该届奥运会文学艺术比赛的金质奖章。体育颂全文:
啊,体育,
天神的欢娱,生命的动力。
你猝然降临在灰蒙蒙的林间空地,
受难者激动不已。
你像是容光焕发的使者,
向暮年人微笑致意。
你像高山之巅出现的晨曦,
照亮了昏暗的大地。
啊,体育,你就是美丽!
你塑造的人体变得高尚还是卑鄙,
要看它是被可耻的欲望引向堕落;
还是由健康的力量悉心培育。
没有匀称协调,便谈不上什么美丽。
你的作用无与伦比,
可使三者和谐统一;
可使人体运动富有节律;
使动作变得优美,
柔中会有刚毅。
啊,体育,你就是正义!
你体现了社会生活中追求不到的公平合理。
任何人不可超过速度一分一秒,
逾越高度一分一厘。
取得成功的关键,
只能是体力与精神融为一体。
啊,体育,你就是勇气!
肌肉用力的全部含义是敢于搏击。
若不为此,敏捷、强健有何用?
肌肉发达有何益?
我们所说的勇气,
不是冒险家押上全部赌注似的蛮干,
而是经过慎重的深思熟虑。
啊,体育,你就是荣誉!
荣誉的赢得要公正无私,
反之便毫无意义。
有人耍弄见不得人的诡计,
以此达到欺骗同伴的目的,.
他内心深处却受着耻辱的绞缢。
有朝一日被人识破,就会落得名声扫地。
啊,体育,你就是乐趣!
想起你,内心充满欢喜,
血液循环加剧,思路更加开阔,
条理愈加清晰。
你可使忧伤的人散心解闷,
你可使欢乐的人生活更加甜蜜。
啊,体育,你就是培育人类的沃地。
你通过最直接的途径,
增强民族体质矫正畸形躯体,
防病患于未然
使运动员得到启迪:
希望后代长得茁壮有力,
继往开来,夺取桂冠的胜利。
啊,体育,你就是进步!
为人类的日新月异,
身体和精神的改变要同时抓起,
你规定良好的生活习惯,
要求人们对过度行为引起警惕。
你告诫人们遵守规则,
发挥人类最大能力,
而又无损健康的肌体。
啊,体育,你就是和平,
你在各民族间建立愉快的联系。
你在有节制、有组织、有技艺的体力较量中产生,
放全世界的青年学会相互尊重和学习,
使不同民族特质成为高尚而和平竞赛的动力。
这篇《体育颂》已经成为小学五年级教科书中的重要课文。
1913年,顾拜旦精心地为国际奥委会设计了会旗,即一面中间由蓝、黑、红、黄、绿五只彩色圆环相套接成白色无边旗。它象征着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
此外,顾拜旦还在体育方面开拓了运动心理学的领域。他先后发表了《运动心理学试论》(1913年)和《竞技运动教育学》(1919年)等名作;还发表了有关运动分类的见解,为体育学术研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1896年至1925年,顾拜旦男爵一直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负责该组织的领导工作。在他任职期间,国际奥委会成员由14个发展到40个。同时,在他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20多个国际专项运动联合会。1924年,他因年事已高,主动辞去担任28年之久的国际奥委会主席职务,但他被聘为终生名誉主席。
13年后(即1937年9月2日),顾拜旦男爵因心脏病在洛桑与世长辞,终年74岁。遵照他生前的遗愿,顾拜旦的遗体安葬在瑞士洛桑,而其心脏则安葬在古希腊奥林匹克的发源地——奥林匹亚。他希望即使自己已长眠于地下,但其心脏仍能与奥林匹克运动的脉搏一起跳动。
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Olympic Logo /Symbole Olympique/Olympic Rings)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由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代表了参加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五大洲——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简介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思设计的,奥林匹克标志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
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由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代表了参加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五大洲——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五色代表的是世界五大洲不同肤色的人民,五环连在一起代表着五大洲的人们能够友好相处。每一个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国家都能在自己的国旗上找到至少一种五环的颜色。
奥林匹克标志的设计思想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天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 奥林匹克标志
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奥运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官方网站提示,“每个环代表相应的一个大洲”的说法是正确的。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它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而且强调所有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奥运五环的颜色: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运会五环旗的含义 : 在每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时,运动场中间都要高高地悬挂一面奥林匹克旗帜,这面白色无边旗中间有五个圆环组成的图案。这是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创始人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的建议和构思制作的。 奥林匹克旗帜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天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连接在一起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象征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友好相见,欢聚一堂,以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奥林匹克标志的商业产权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颁布日期] 2002.04.01 [实施日期] 2002.04.01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第十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什么样的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Olympic Logo)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乘为奥运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分别代表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 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 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颁布日期] 2002.04.01
[实施日期] 2002.04.01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第十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什么样的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主要是因为这类标志违反了我国的民族政策,不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处。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如果某一标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超出其自身情况的描述,比如使用”极//品“、”第//一“、”超//值“词汇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使用在商品上,那么往往会使公众对其作出不真实的判断,误导公众。同时,这种宣传对于生产同样或同类商品的商家并不公平。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这一项是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凡是标志中包含了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道德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商标构成要素;或者可能是消费者对商品数量、质量、价格、型号等特征及来源产生误导的构成要素,都可以归入这一项。
4一般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此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地名使用在商品上,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认为该商品产自该地区,而实际上该商品并非来自该地区,此时,使用地名做商标就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二是即使某一商品确实来自某一地区,但来自该地区的商品都可以使用地名做商标,客观上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商品来源,失去了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一般情况此类地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5、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有效。
好了,今天关于“奥运五环图案可以作为衬衫的商标吗”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奥运五环图案可以作为衬衫的商标吗”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